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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招聘20人公告

2020-09-18 10:41:24     来源:京佳教育

 

  • 咨询电话: 19213369312

  •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金地家园对面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政府招待处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招待处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主要职责:承担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省直有关部门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商务宾客和零散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接待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省政府招待处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名,管理岗位人员5名,工勤岗位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省政府招待处网站(http://www.hb-chinahotel.com/)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厨师岗位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采用“体操打分”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及岗位相关的实际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政府招待处张贴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按照资格要求提交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为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经复审未达到岗位条件要求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省政府招待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省政府招待处网站(http://www.hb-chinahotel.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7025931转3022(省政府招待处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3624(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政府招待处

  2020年 9月15日

文章关键词: 河北省人民政府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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