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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12-01 15:02:02     来源:京佳教育

 

  • 咨询电话: 19213369312

  •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金地家园对面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0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注意事项及相关条件

  重要提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审核,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后附《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一)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为河北省内(含河北省境内的部属院校)学校在校生,报考须在学校所在市。外省高校在校生请勿在河北省报名考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20年下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含在2020年下半年参加过单科考试的考生)。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经过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一般审核时间为1-2天),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7、身份证信息显示已被注册的考生,12月12日10时前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的清晰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jszgrd@sina.com。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学校名称见附件)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生。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廊坊市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12月10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具体学校名称见附件)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地点

  1、户籍或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市,居住证所在市报考(不能跨市报名)。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12月10日8:30-12月13日17: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2、2020年12月11日-12月14日工作人员网上审核报名信息。

  3、审核通过后考生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6日24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21年1月4日-1月10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21年1月9日-12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21年3月3日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11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信息技术(新增)、全科(新增)。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新增)、日语(新增)、俄语(新增)。

  中职文化课与高中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面试合格线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面试考试大纲规定)。面试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四、面试程序

  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约为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8、报考小学、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中新增学科(除小学全科外)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小学全科为题库抽题,不用自备教材)。

  (2)考生备课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15分钟。

  注:所有自备教材原则上应是本学段内任意年级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含个人讲义及内部资料,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9、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文化课)除新增学科以外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

  10、收费标准:根据冀发改价格【2018】1777号文件,本次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45元。

  (二)成绩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后续具体认定工作安排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或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查找河北的认定通知。

  (三)各考区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87060956

  邯郸:0310-3113996

  邢台:0319-2235812

  保定:0312-5065856,5881917

  廊坊:0316-5908655

  衡水:0318-2120088

  沧州:0317-3170658

  秦皇岛:0335-3865055

  唐山:0315-2801353

  张家口:0313-2561383

  承德:0314-2131206

  省认定中心:0311-66005783

  (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附件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承德市工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技师学院)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邯郸市职教中心

  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河北商贸学校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12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入场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三、所有考生考试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六、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八、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九、按教育部规定,入场时,监考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主动配合,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位置,避免无意识违规。

  因本次考试报考人数较多,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平台,由平台考务系统为考生在考区内随机分配考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需要核酸检测的考生请尽早打印准考证,按考试要求及时完成检测。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jszg.hee.gov.cn/zige/detail/199243/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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