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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容城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容城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详见《容城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13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4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对照学科分类参考目录(附件2))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有尚在影响期内的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https://bdyw2023syzp01.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8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9日10:00。
报名基本程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围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照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连同考务费减免申请(含个人姓名、所报岗位、岗位代码及联系方式),于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1:00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rsjsyg@sina.com。压缩包需以“考务费减免申请+所报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2.如某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递减招聘计划至满足比例为止,无法满足的岗位直接取消,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11月30日上午8:30—11:3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3.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26日9:00后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9:00—11:00。具体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3)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结束后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2.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24年1月6日至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证件审核公告。
(2)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考生根据《公告》《岗位信息表》和证件审核公告要求提供相匹配的证书、证件、证明和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须注明为2024年毕业的统招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本人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造成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证件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2024年1月17日9:0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24年1月21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
(2)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3)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较高者;②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④出生时间较早者。
(6)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2024届毕业生面试合格后按要求时限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待毕业后,办理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手续。原则上,未在规定时限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报名网站和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报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将在此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查阅《岗位信息表》(附件1)
考务咨询电话:0312—5600304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66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97187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www.hbrc.gov.cn/news/00-80-67-1-12/2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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