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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市部分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市师资队伍建设,经任丘市政府及上级批准,现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教师3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教师共计315名。其中幼儿园教师30名、小学教师99名、初中教师164名、高中教师22名(任丘市第二中学)。具体岗位详见《沧州市任丘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A类》、《沧州市任丘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B类》。
(二)招聘对象
A类158个计划面向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
B类157个计划面向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9日至2002年8月19日期间出生);本市在职合同制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9日);
4、具有任丘市户籍或任丘市生源地(含原任丘市七间房乡、鄚州镇和苟各庄镇),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任丘市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其中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本市在职合同制教师不限制户籍;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与招聘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音、体、美岗位的考生需具有所报岗位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B类岗位按照上述要求,需具有教师资格证。A类岗位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8月19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100元。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查询个人报名进度及报名情况统计数据。
报名网址:http://www.rqrsrc.com/(任丘市人事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至8月26日下午17:00。
报名交费截止时间:8月26日下午17: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预计为:8月27日-28日。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进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点击在线报名,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其中,“第一志愿报考部门”栏填写任丘市教育体育局,“第二志愿”所有内容均不填写;如属本市合同制教师,必须在“考生身份”栏填写合同制教师,并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具体任教学校。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同时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实填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情况并于笔试时带至考场。报考人员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及填报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需审核员删除报名信息后,方可重新填报;“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名交费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机构收取考试报名费用。扫码显示支付成功即完成本次报名。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音乐、体育和美术教学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人数,并及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改报一次其他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考试
1、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包含所报教学岗位同阶段的学科基础知识、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等。报考小学教师的含部分初中及高中知识,报考初中教师的含部分高中知识,报考高中教师的含部分高校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二天上午可以申请查分。
3、证件审核。笔试结束后,依据报考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照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职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B类报考生)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本市在职合同制教师的资格认定由任丘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4、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每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评委全部为外聘评委。
5、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证件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外,还需要审核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从报考该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并超出招聘计划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全日制学历高者、第二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职位招聘计划内依此顺序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任丘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三年后到所聘空编学校任教,其中我市在职合同制教师工作岗位暂时不动,继续在原单位教学三年;被聘用的其他人员,按市教育体育局制定的实际岗位需求计划进行选择,教学期限也为三年。
四、人员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享受相应事业人员待遇。
五、招聘纪律
(一)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地区来任丘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六、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察委监督
七、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http://www.rqrsrc.com/(任丘人事人才网)、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任丘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等公众号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述网站及公众号,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三)本次招聘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沧州市任丘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A类》
附件2:《沧州市任丘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B类》
咨询电话:任丘市人社局:0317-2223649
任丘市教体局:0317-222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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