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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廊坊文安经济开发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名公告

2019-08-19 14:52:53     来源:京佳教育

 

  • 咨询电话: 19213369312

  •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金地家园对面

     

  根据工作需要,文安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人。

  (1)文秘、宣传岗位2人,不限专业。

  (2)网络技术与网络宣传岗位2人,限计算机类专业。

  (3)招商、统计、项目服务岗位8人,限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专业7人;英语专业本科1人。

  (4)城乡规划、住房建设岗位2人,限建筑类、建筑设计类专业。

  二、基本条件

  (一)文安县户籍(或生源);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5日。招聘公告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A)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B)报到证;

  (C)有效居民身份证;

  (D)户口薄;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E) 《2019年文安经济开发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F) 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

  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4)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笔试由文安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按报考岗位分组,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两科,两科同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两科时限120分钟,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本次笔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职业能力测验》×60%,满分100分。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职业能力测验》科成绩高者优先,如再出现并列,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前考生上交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它证明材料,对不能按时上交上述材料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对确定拟聘人员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派遣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将聘用人员派遣到文安经济开发区。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和合同签订前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合同签订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一年内劳务派遣人员出现缺额,可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九)其它说明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考察、体检、签订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五、聘用管理

  1、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不能违约,如违约须缴纳违约金。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3、劳务派遣人员由经济开发区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经济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在经济开发区所辖产业园范围内统一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4、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相关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文安经济开发区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

  5、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所交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工资标准每人每月3500元(含保险个人部分)。聘用期内遵守聘用管理制度,经考核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正式聘用每满一年上调一次工资,上调标准为每月增加100元。

  六、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活动的各类通知或公示内容均由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不再逐一通知各位考生,请及时上网查询。

  七、以上内容由文安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2305966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16-2305966

  监督电话:0316-5231805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附件1:《岗位专业条件要求说明》

  附件2:《文安经济开发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分配表》

  附件3:《2019年文安经济开发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文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wenan.gov.cn/GOV1/Item/3333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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