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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办发【2013】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现招聘大厅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0人,其中大厅综合服务台引导员4人,前台受理人员6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衡水颐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故城县行政审批局
三、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选用劳务派遣制,委托衡水颐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
五、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其中规划、环保、信息、土木工程类专业优先。
5.具有故城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
(4)本人到非正常场所上访记录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依法上访的;
(5)本人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公告
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 8月 6 日至8 月 10 日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 8 月 11 日至 13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故城县政务中心A区一楼
联系电话:15832838106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故城县行政审批局大厅服务人员报名初审表》,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蓝底一寸彩色免冠照4张。
(3)报名费100元。
4.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县行政审批局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信息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通过资格审核后,下发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机构。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70分)及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基础知识(30分)总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采用考生临场抽签的形式,考生回答评委问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0人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上述环节合格的人员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签订劳动合同
衡水颐源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政审情况同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同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共三年)。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
1.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根据单位需求和本人表现,或续聘或解聘。
3.3个月的试用期间,正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
八、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大厅服务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衡水颐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同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日常管理。劳务派遣公司代缴各项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上述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派遣公司从工资中扣除。
九、派遣人员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同派遣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1)所聘人员期满又未续聘的;
(2)已实现其他岗位就业的;
(3)连续一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十、其它事项
为确保考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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