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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河北渚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工作需要,解决工作人员短缺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任泽区户籍,父母、配偶在任泽区工作或居住的不限户籍(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人员不限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详见《2020年任泽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本次招聘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报名条件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四、招聘程序
2020年9月4日通过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en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5日-9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313房间)。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考生本人到场并如实填写《任泽区2020年公开招聘城管农业渚泽消防四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户口本;(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到达位置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日内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enxian.gov.cn)公布成绩。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予以公布。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网上领取《面试通知单》的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enxian.gov.cn)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产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enxian.gov.cn)公布,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1.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委托邢台市任泽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方式确定试用期满后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河北渚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1.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聘任人员,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含各类津补贴及奖金)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二金。
2.河北渚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4000-4600元、交通补贴200元、通讯补贴100元,取暖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区行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二金。其他拟聘用人员享受人事代理待遇。
特别提醒:考生在招聘时间内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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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河北邢台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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