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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职教中心、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东光县政府及上级批准,现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教师共计120名。其中县职教中心教师20名,乡镇小学教师20名、幼儿教师8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5、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27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师范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教师,录取上岗后再考证。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的要求进行报考。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6、东光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一)发布公告
《东光县2020年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通过东光县人民政府官网和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221.192.132.159:90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2日下午4:30,缴费截止时间至9月2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59:90。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东光县2020年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及岗位匹配度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缴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或退费。
6、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9月4日下午5:30,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221.192.132.159:90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1、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2、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9月7日在网址http://221.192.132.159:90发布并公示。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4)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还应提供档案所在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3日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于9月11日9:00至9月11日下午5:00在报名系统http://221.192.132.159:90自助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
职教中心:语文教学岗位为语文上(基础)教材,数学教学岗位为数学上(基础)教材,英语教学岗位为英语上(基础)教材,学前教育教学岗位为幼儿教育学基础教材,物理教学岗位为物理—文化基础课(通用类)教材,机械(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为机械基础(第二版)教材,会计教学岗位基础会计教材。小学为各学科四年级(下册)教材。幼儿为省教版《幼儿园领域活动课程》大班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教材。试讲的课题由评委统一选取。满分为10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7分钟。
(3)面试方式
面试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合成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确定。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面试资格审核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http://221.192.132.159:90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http://221.192.132.159:90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编办落实编制,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http://221.192.132.159:90(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述网站。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
咨询电话:0317—7727277(东光县人社局)
0317—7798289(东光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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